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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得民心
  发布时间:2020-11-03 16:21:59 打印 字号: | |

我院坚持源头治理,坚持将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近日,萨嘎县人民法院诉前调处一起原告张某等10人诉被告丁某劳务合同纠纷案。

原告张某等10人在被告丁某承包的工地上务工,并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工程完工后结算工人工资,但张某等不按合同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导致被告拒绝支付张某等10人的劳务工资。张某等10人无耐之下诉至法院。

本院发现双方争议的标的额不大,确定启用诉前调解程序。考虑到该案件系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当事人人数较多,处置不妥当,易引发群体事件等问题。办案法官及时主动联系丁某了解情况,告知拒不支付工人工资义务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同时做农民工的思想工作,在平复他们情绪的基础上,引导原被告双方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历经十余小时的竭力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场同意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

下一步萨嘎县人民法院继续按照市委、县委的统一安排,强化政治担当,将根治欠薪,化解纠纷案件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不忘初心的实际行动,强化举措,全力作为,畅通审判部门与其他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执法衔接和协调配合,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萨嘎经济快速发展。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普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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