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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调解离婚案 司法服务暖人心
作者:次旦顿珠  发布时间:2024-04-02 12:29: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萨嘎县人民法院主动上门服务、就地解决纠纷,用实际行动绘就能动司法新“枫”景,妥善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索某和聂某结婚近十年,双方婚后育有一女。起初二人感情尚好,可随着平淡的生活和越来越多的琐事,二人的婚姻生活也不似从前般美满,加之两人性格各异,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且长时间的争吵导致双方间的感情非但没有得到任何改善反而矛盾愈演愈烈,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索某觉得自己已不再能感受到婚姻的幸福,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审判原则多次与聂某进行沟通,但聂某配合意愿较低,只是消极接听法院电话,对承办法官的询问未作回应,亦表示不会到庭参加诉讼且拒绝线上开庭,致使案件审理工作难以开展。为查明双方矛盾冲突的实质根源,承办法官与乡所在地调解人员沟通后,主动上门了解双方情况,进行“背靠背”调解。同当事人会面后,承办法官询问了夫妻感情现状、耐心倾听双方内心的真实想法并积极寻求化解双方矛盾的方法,然而双方均表示已无和好余地,一致同意离婚,承办法官遂秉持着尊重每个人婚姻意愿的原则,组织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下一步,萨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审,以调促判”的家事审判工作理念,最大程度尊重当事人意愿,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次旦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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