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建设】庭审“无声” 正义“有言”--萨嘎法院审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
近日,萨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被告人洛某为聋哑人,为依法保障被告人行使辩护等诉讼权利,消除诉讼障碍,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法庭依法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特此聘请日喀则市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手语老师出庭为本次庭审提供现场同步翻译。
2021年9月至2023年6月1日期间,被告人洛某在萨嘎县达吉岭乡辖区入户实施盗窃4次,获得现金共计13000元并已全部挥霍。被告人洛某某于2023年6月1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庭审现场
庭审中,一边是公诉人宣读着起诉书,另一边是手语老师耐心细致地将公诉机关指控的内容翻译给被告人“听”,整个庭审流程与往常并无差异,依旧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等环节,唯一不同的便是为了方便手语老师准确完整的进行同步翻译,公诉人和法官在各个环节均放慢语速,控制庭审节奏,一字一句地讲清楚,减少被告人的疑惑感,充分体现司法对人权的尊重与保护。
“他说都对。”
“他说没问题。”
“他说他认罪。”
被告人一脸沉寂,认真的看着手语老师向他翻译的内容,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及法官的问话,用手语及肢体反复表达着“我有错”,最终被告人洛某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陈列的证据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
庭审“无声”,司法有情。一直以来,萨嘎法院坚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完善为民便民举措,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水平。法官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为当事人聘请翻译人员,既充分保障了特殊人群的诉讼权利,也切实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到了实处,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