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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嘎县人民法院审结两起盗窃案并当庭宣判
作者:次旦顿珠  发布时间:2024-11-07 17:27:31 打印 字号: | |

萨嘎县人民法院审结两起盗窃案并当庭宣判


近日,萨嘎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结了两起盗窃案件并当庭宣判。

案情一:2024年4月30日,被告人索某趁被害人家中无人之机,入户盗窃现金10000元后逃离作案现场。案情二:2024年5月7时被告人达某趁被害人家中无人看守,入户盗窃现金10000元人民币后逃离作案现场。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索某、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鉴于被告人索某、被告人达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还赃款给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故法庭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索某、被告人达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的刑事处罚。

盗窃,看似是一种获取财物的“捷径”,但实际上却是一条通往悔恨与困境的歧途。每个人都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而不是妄图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满足自己的私欲。作为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的公民,要知道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每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不触碰法律的红线。同时呼吁广大群公众要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


 
来源:综合审判庭
责任编辑:次旦顿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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